江西省高等学校精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于2005年12月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江西省精细化工及医药行业,特别是原料药行业的特点进行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本工程中心为了加大开放力度,促进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的研究与开发的需要,设立工程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符合工程中心研究发展方向,且需在工程中心开展实验研究的课题。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资助课题(以下简称“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宗旨
本工程中心设立开放基金,旨在吸引、聚集国内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研究开发领域科学工作者前来本工程中心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促进学术思想和人员的广泛交流,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和实现成果转化,培养科学研究人才,以推动精细化学品研究开发领域相关技术研究和转化的发展。
二、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本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申请者可以根据本指南自主申报研究项目,具体方向如下:
1、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的研究与开发;
2、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的合成新工艺研究;
3、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的分析新技术;
4、天然产物的提取、分离和结构改造。
本工程中心将根据申报材料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选择其中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进行资助。
三、开放课题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校外项目0.8万,校内项目1.0万元,研究期限为2~3年。
四、开放课题的申请与评审
1、开放课题申请者的条件
(1)有在研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含本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的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开放课题。
(2)申请者必须是开放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报的课题研究。
(3)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开放课题,但可以作为项目参与人员参加其他人申请的开放课题。
(4)校外项目必须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内从事精细化学品及药物和医药中间体等研究方向的青年教师参加,该教师为项目的校内联系人,负责具体沟通和资料传送、经费管理,本工程中心只与校内联系人联系。
2、开放课题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精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报送工程中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后)。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3、开放课题的评审
接收到的课题申请由工程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重点对课题的选题、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者从事实验研究工作与完成课题能力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结合本工程中心的发展重点择优资助。
五、课题结题
开放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须向工程中心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2)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工程中心署名要求的学术论文;
(3)研究工作过程中,在本工程中心试验、观测的全部原始数据资料(如实验记录本等);
(4)课题的鉴定及评审意见;
(5)课题获奖证书;
(6)其它与本课题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
六、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及经费的管理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精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管理条例》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药学院
邮政编码:330013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13657037256
电子邮箱:1047638892@qq.com
江西省高等学校精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5年7月16日